一、明確“落實督導意見建議和整改要求”工作的責任人及職能
1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,校長任組長,副校長任副組長,成員包括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年級組教研組組長,工會委員。
2、分工明確
(1)校長:首位負責人,全面負責整改落實工作。
(2)學校副校長:各系統責任人,協助校長工作,全面負責分管系統內的相關整改工作。
(3)職能部門及負責人:本部門整改工作責任人,負責落實組織本部門的整改工作落實。
(4)教研組、教師:在校長領導下,在管理職能部門指導下,完成整改具體任務。
二、“落實督導意見建議和整改要求”工作的工作流程及要求
(一)聽取意見。全面匯報并認真聽取督導評估意見和整改要求,明確要領,明確工作方向。
(二)仔細研究。
1、召開校長辦公會、行政會、領導小組會,傳達督導意見、要求、要點,結合學校實際進行研究,分析,抓事物本質,心中有數。
2、重大問題決策還需召開教代會(例會)討論、研究,取得共識。
(三)制定方案。在研究并取得共識基礎上制定相應方案。
1、分解目標。對整改的項目、目標作分解,落實到處室、個人。
2、明確要求。對整改達成目標作明確表述,要點清楚。
3、定出責任人。責任人具體到處室、學科、個人。
4、規定時間。綜合各方面制定出完成時間,不得拖延。
5、確定查驗人。查驗人對整改過程和完成情況作檢查和認定。
(四)完成整改。落實上級督導意見建議及整改要求的決議、方案,一旦形成必認真執行,并注意過程管理,保證實效。
(五)總結報告。
1、涉及重大問題的整改,整改負責部門、責任人還要寫出整改報告交校長。
2、方案規定時限到達,學校校長主持召開會議,匯總各部門整改情況,評估達成度。
3、學校指定人員寫出落實督導意見建議和整改要求的匯報材料,完成相應報表,交上級。
4、對重大問題、重大整改的落實,其相應報告還需交由教代會(例會)討論認定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思想重視。教育督導,是關涉到教育執法,關系到依法治校的重要問題。落實督導意見建議和整改要求有其特殊作用,對學校規范辦學、科學管理、提升質量、改革創新、特色形成等工作有很大推動作用。我們必須充分認識,思想重視。
2、強調責任。各個層面領導人、負責人、具體責任人,都要認真負起責任,必須克服軟懶散浮,認真擔當,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,完成工作。
3、“三結合”綜合效力。整改與常規管理工作結合,保證正常教學秩序,保證質量提升,建設和諧校園;整改與學校發展相結合,不斷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水平,促進發展;整改與校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結合,促進學校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,群策群力,推進依法治校,推進廉潔學校的創辦。
4、強調紀律。有令則行,有禁則止;行要行得通,止要止得住。督導意見建議、整改要求涉及重大問題、重大決策的勢必如此行之;即便是提示警示的問題,也要引起重視,采取措施,防患未然。
5、加強宣傳。通過教職工大會、交流交談等形式,宣傳督導工作,調動教職工積極性投入相應工作,規范教育教學行為。通過家委會、家長會或書面告知家長,取得家長理解、支持,共同參與。
6、建立擋案。督導通知、匯報材料、會議論記錄、報表等資料,收存歸擋。網上建立專題網頁,記錄歷史,記錄發展變化,取得工作經驗。
南安一中
2017年7月15日